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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报道(记者:崔欣)近年来,淮安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总量快速增长,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据统计,2006年全市总人口为532.7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09.01万人。2006年全市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13155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0447元。但是全市有100多万城镇非职工居民没有进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这些人中有的是想参保没政策,有的是想参保没钱缴,每年有3000多个家庭因重大疾病陷入贫困境地,“看病难、看病贵”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不稳定因素,这一现状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2005年经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出台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法。两年来,市委市政府研究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会议不少于20次,就居民医保工作所作批示达30余件次。市委丁解民书记在2006年市政协提出的“进一步完善弱势群体医疗保障工作”的提案上专门批示,要求“切实把这件惠及市区广大困难群体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老百姓满意”。
 大厅整洁的装潢和规范的管理
淮安劳动保障局始终将这一民心工程放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多次牵头组织市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赴外地学习考察,并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这项工作,从政策标准制订、信息系统设计、经办业务规范、社区平台建设等方面进行精心周密的部署。市医保中心作为经办单位,先后召开各种征求意见会、碰头会、研讨会37次,举办培训班3期,培训600多人次,草拟完成各种文件及需求分析报告10万余字,设计印制表格及宣传材料20万份,对200多家定点机构完成计算机系统联网,制作医疗保险IC卡和病历10万套,组织各区用三个月左右时间集中对辖区内居民进行广泛深入的政策宣传,确保了该项工作按期启动并平稳运行。
 淮安医保
一年来,两次调整政策待遇,让政策水平既符合淮安财政的实际情况,又让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目前淮安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总体上坚持低水平,广覆盖的原则,初步建立起“对象全覆盖,筹资多元化,管理在社区,服务人性化”的居民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在参保范围上:凡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居民,不论年龄大小、也不论身体状况,均可参保。这既包括老龄人口、也包括少年儿童和中小学生。在待遇设计上: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重点解决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引起的大额医疗费用,同时也通过建立个人帐户的方式,兼顾门诊医疗费用,扩大政策受益面,做到既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相衔接,又体现居民医疗保障特点。根据本市财政状况、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消费水平,在居民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基础上,通过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广泛吸纳社会捐助等方式,确保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更好地解决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救助问题。从总体情况看,对城镇居民的财政补助比例均达到60%以上,其中市区达70%以上。这一制度全面实行后,将成为惠及全体居民、财政投入最大的“民生工程”。
 前来办理业务的淮安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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