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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从今年初开始,为解决全省重点经济薄弱村和贫困农户脱贫问题的“千村万户帮扶工程”全面启动实施。
“千村万户帮扶工程”的决策背景
由于江苏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地区间农民收入的南北差距出现拉大趋势,经济薄弱地区贫困农户收入增长缓慢问题相对突出。
据省扶贫办和省调查总队联合调查,全省农村人均年纯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低收入人口为106万户、310万人,低收入人口区域分布为,苏南、苏中分别占6.2%和13.5%,苏北占80.3%。
省定经济薄弱村的标准:1.村农民人均年纯收入低于2500元;2.低收入农户比重大于14%;3.住平房农户比重大于92%(楼房率<8%);4.农村劳动力二三产业从业比重小于50%;5.村集体经济无调控收入,村级可支配收入空白。根据统计数据,并采用多指标、综合加权测评,全省1.8万多个行政村中,共有1011个行政村符合上述条件,全部在苏北。
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在政府主导下,动员社会各方参与,对全省的重点经济薄弱村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实施“千村万户帮扶工程”,以促进经济薄弱村加快发展和贫困农户增收致富。省重点对苏北地区1011个经济薄弱村和贫困农户实施帮扶;其它地区对经济薄弱村和贫困农户的帮扶,由当地党委政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实行自主帮扶。
帮扶工程的总体目标和实施内容
按照扶贫开发“重心下移、帮扶到村、落实到户”的总体思路,“千村万户帮扶工程”的目标任务是,力争“十一五”期间,省重点帮扶的1011个经济薄弱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逐步达到“八”有目标,即有“双强”班子、科学规划、高效农田、特色产业、配套设施、保障机制、整洁村容、文明村风,贫困农户每年有20%左右脱贫。
在组织实施上,帮扶工程结合各经济薄弱村实际,以制定村级发展规划为先导,确定分年度实施的内容。村级发展规划坚持以项目为载体,突出对村级班子、基本农田、特色产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村容村貌和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建设提出明确目标要求,着力夯实加快经济薄弱村发展和促进贫困农户增收两个基础。
2月28日清晨,19支2006-2007年度省委扶贫工作队冒雪开赴苏北农村。到3月初,由省、市、县选派的1000多名扶贫工作队员全部到岗进村工作,“千村万户帮扶工程”全面启动实施。
帮扶工程的政策措施和责任落实
为确保“千村万户帮扶工程”的顺利实施,省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整合资源,切实加大投入力度。要求省财政、省直各部门、经济薄弱村所在的各市、县都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大投入,重点帮扶1011个经济薄弱村及贫困农户。健全挂钩帮扶体系。由省、市、县各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薄弱村担任扶贫工作指导员,并实行部门挂钩帮扶、党员干部与农户结对帮扶,使每个经济薄弱村至少有一个单位挂钩帮扶,每个贫困户有一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发挥经济薄弱村干部群众积极性。坚持由群众民主确定扶持项目,民主监督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使他们成为“千村万户帮扶工程”的直接参与者、实施者和监督者,让贫困农户真正得实惠。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把政府主导、自力更生和社会支持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方力量逐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局面。
为形成合力,强化落实各方责任,省里明确:
一、落实苏北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的责任。“千村万户帮扶工程”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市及有关县(市、区)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有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任务的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苏南各对口帮扶市、县(市、区)的责任。苏南与苏北建立对口合作帮扶关系的各市、县(市、区)按照优势互补、注重实效、共同发展、实现双赢的要求,继续加大挂钩合作的力度,着力提高挂钩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三、落实省直各部门的责任。省直各部门对承担的“千村万户帮扶工程”任务实行责任分解,落实相关责任处室和责任人,依靠扶贫工作队员将各部门任务和责任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从今年6月下旬起,我省对1011个经济薄弱村开始启动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动态监测体系建设。通过建档立卡,建立包括低收入农户家庭状况、生产经营、收入变化和经济薄弱村建设“八有”目标等内容的数据库。到9月底,1011个经济薄弱村的贫困农户资料将全部登记录入上网。在动态监测基础上实行有针对性的帮扶,并为帮扶工作责任落实和绩效考核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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