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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7日上午。北京钓鱼台国宾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理论与实践(昆山经验)研讨会在这里举行。
昆山是江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样板,也为全国创造了一个全面小康社会的具体形态。昆山的实践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许多知名专家学者纷纷直接到昆山进行实地考察调查。
研讨会上,来自中央党校、国家发改委、中国科学院等多位国内知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从不同的视角,对昆山全面小康社会的实践路径、方法和典型意义进行了全方位的理性“评点”,大家形成共识:昆山经验对全国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他们的深刻见解,既是对昆山和江苏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实践的一次总结,同时也使我们对昆山典型意义的认识有了新的提升。
中央党校课题组:昆山全面小康实践得出“三个结论”
昆山市有没有像宣布的那样,已经率先实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特别是乡村这一级有没有达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指标,他们的实践经验对全国其他地区是不是有借鉴意义?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在带领中央党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课题组到昆山调研后得出了三个结论。
第一个结论:昆山已经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中央党校在十六大后研制的“全面小康”指标体系,对昆山和全国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各项目标进行了衡量,昆山完成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的105.55%,全国水平为70.72%,昆山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列。
第二个结论:昆山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经验具有重要示范意义。昆山市名列全国百强县之首,对于这样一个发达地区的先进典型,其经验在全国有没有普遍意义?李君如的回答是肯定的。
“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坚持率先发展、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这是昆山经验的核心之点。”李君如指出,昆山在实践中,正确地处理了发展过程面临的十大关系,即:协调经济发展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协调新农村建设与推进城镇化的关系;协调对外开放与内源发展的关系;协调与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协调老昆山人与新昆山人的关系;协调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与工业化、城市化的关系;协调民营经济与股份合作经济发展的关系;协调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关系;协调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关系;协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系。
昆山的示范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昆山人民以实践的权威形式证明了从邓小平到江泽民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小康社会的理论特别是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设想是正确的。二是昆山的经验证明,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只要政策对头,是能够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三是昆山的经验证明,欠发达地区农村,只要用好自己的资源等基础条件,也是能够有步骤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的。
第三个结论: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中央党校课题组研究认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昆山党委和政府的角色定位在于:他们不仅是“全面小康”的设计者,科学发展观的自觉实践者,构建和谐社会的探索者,同时也是转变政府职能的自我革命者。昆山的实践证明,党委和政府率先垂范,不断创新思路,提高执政能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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