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不是单纯的经济目标,而是包括社会发展、民生、环保、政治文明等在内的一个完整的目标体系。构建和谐社会,既是其目标内涵,又是其重要保障。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目标,必须把共同理想变为和谐建设的共同实践。要按照"统筹发展、兼顾利益、重在建设"的方针,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人的文明素质,努力实现与"两个率先"相适应的和谐社会建设目标。要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和"五个兼顾"的原则,着力解决发展不全面、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努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南北差距和收入差距。要合理调节利益关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确保"三个相应增长"落到实处。要以"五大载体"为重要抓手,形成全省人民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生动局面。在和谐建设中,尤其要突出改善民生。对当前人民群众最关注、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保、看病、上学、住房、打官司等实际利益问题,要作为地方党委和政府工作的头等大事,集中精力、人力、财力,实行政策倾斜,拿出具体办法,积极及时解决或改进,切实地让老百姓的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好。我省已经明确了新农村建设"十大工程"和农村建设新一轮"五件实事",这次政府工作报告又提出了改善民生的十件实事,我们一定要说到做到、不打折扣,坚决兑现承诺,不向老百姓开"空头支票"。
一步实际行动胜过一打纲领。把共同理想变为共同实践,关键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把嘴上说的、纸上写的、会上定的,变为实际的行动、具体的项目、惠民的实利。现在,对于我省的全面小康目标和本地的时序进度,老百姓都已清楚,全面小康进展如何,有没有水分,人民群众是否得到了实惠,要老百姓认可才算数。这对政府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必须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适应体制转轨、结构转变、社会转型的新变化,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社会发展和管理上来,把财力物力更多地集中到公共服务上来,把政策的着力点更多地放到解决民生问题上来。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政府追求的目标和老百姓的期盼一致起来,把政府考核的指标和老百姓的评价结合起来,把对上级负责和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全心全意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坚持办实事、求实效,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各项工作都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人民的检验、历史的检验。
我们相信,只要7400万江苏人民万众一心,团结奋斗,大力弘扬以"三创"为核心的新江苏精神,让各种有利于建设新江苏的思想充分活跃起来,让各种有利于全面达小康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目标就一定能胜利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