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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天交了1万元定金,但第二天签合同交付时,开发商却单方面要求涨价。”3月9日,刘女士播通了HOUSE365的热线电话,投诉了她在阅城国际花园购房时遇到的气愤事儿。
2006年12月3日,刘女士在阅城国际花园看中一套121平方米的三房两厅且交了1万元定金。当时售楼处的人告诉刘女士的价格是5315元/平方米,并出具了定金收据和定购单。定购单上房子的门牌号、价格、面积一一在列,且约定一周内刘女士必须来交首付,签定正式合同。心急的刘女士第二天就来交钱签合同了,谁知售楼小姐却告诉她,这套房要涨200元/平方米。刘女士当即就不同意:“我交了定金,开发商怎么能说涨就涨呢?”
这件事一直纠缠到12月10日签合同的最后日期。当天,楼盘售楼处给刘女士出具了一纸证明,没有如期签合同是销售方出了问题,不是刘女士的错,但之后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今年2月8日,刘女士给阅城国际花园的开发公司发了律师函,要求:“要么按原价把房子卖给我,要么双倍返还定金解除买卖约定,5天内要给回复。”
5天后,售楼处通知她去拿“双倍定金”。结果到了现场,接待人员却推说要向老总报批,“双倍定金”暂时拿不到,只能打个白条给刘女士,但要刘女士先写下“已经收到双倍定金”的收条,而且要拿走刘女士原有的定金收据。
刘女士表示,“这样的开发商太不诚信了,交了定金的事情都能反悔,那这个不加盖公章的白条又怎么让人相信哪。我已经吃过一次亏了,不想再上当第二次。”
该项目销售经理曾公开解释,这件事是“误会”,涨价是因为房子卖错了,把后期要涨价的房子提早收了定金。对此,开发商也愿意赔偿;只是公司财务规定,必须先写收条才能给钱。刘女士不肯交出定金收据,所以没办成。
江苏君远律师事务所一位律师表示,商品房买卖中,只要下了定金,卖方反悔就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买方如果不买,定金也拿不回来,这都是法律明确的。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双方需要一个能操作的处理程序,消除双方的不信任。“买卖双方最好同时在场,一手交双倍定金,一手交原来的定金收据。”
业内人士分析,此事体现开发商中普遍存在的霸王思维,本次接到的合同纠纷,除逼业主签“霸王合同”、合同约定不清等常见情况外,合同明文约定但开发商事后公然违约的也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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